1、 被告因離婚被責令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的情形是什么?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重婚。配偶與另一個人同居。家庭暴力
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離婚損害侵權只有四種具體形式,只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因此,對配偶一方可能造成的損害只能是因侵犯人身權利而對配偶一方造成的身心損害,不可能因單純侵犯他人財產而造成物質損害。因此,離婚損害中的物質損失只能是由人身損害引起的物質損失,如醫療費、誤工費等。不可能因侵占或毀壞他人財產而造成物質損失a>離婚訴訟應收集哪些證據進行賠償在離婚訴訟中,如果要求一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索賠方需要提交足夠的證據支持其對另一方的指控。損害賠償的證據主要包括:。不法行為人承認錯誤的書面記錄或口頭陳述。過錯方所在社區(村)委員會或其所在單位出具的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或同居的證明。婚姻登記機關核發的結婚證書。醫院等相關機構出具的家庭暴力診斷書或相關部門出具的傷害鑒定書。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構成虐待罪、遺棄罪或者其他家庭暴力罪。左鄰右舍的證詞。可以證明一方有過錯的照片。司法行政和執法機關的有關記錄收集證據時,應當采取法律允許的方法、手段和方式,詢問了解真相的單位、組織和人員,接受證詞、記錄和憑證,如家庭暴力后拍攝的照片和X光片,醫療機構應對長期家庭壓力所致抑郁癥患者的病歷進行診斷;如果可能,也可以邀請相關證人出庭作證。綜上所述,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裁定被告敗訴并賠償原告損失,被告應具有《婚姻法》規定的法律過錯。例如,被告與配偶同居、重婚或虐待原告。法院將根據過錯程度和影響程度確定賠償金額,如果雙方都是華僑,如何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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