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職責是什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基本特征是:采取綜合措施調整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律關系,監督管理主體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監督管理的目的是理順產權關系,監督管理的對象是國有企業擁有和使用的國有資本,監督管理是《國務院關于建立國有企業的通知》規定的一種組織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部級)是國務院直屬的專門機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履行黨中央規定的職責。(1) 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對中央企業(不含金融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加強國有資產管理。(2) 負責監管被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工作。建立健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評估標準,通過統計、審計等方式對被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被監管企業的薪酬分配管理,制定被監管企業負責人的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3) 指導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4) 依法任免、考核被監管企業負責人,根據經營業績給予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約束制度。(5) 負責組織被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決算的編制和實施按照有關規定。(6) 按照投資方的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國家安全生產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執行情況。(7) 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起草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指導和監督地方國有資產管理工作。(8)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工作。綜上所述,這是小編為大家編撰的全部法律內容。如果在國有資產監管方面有更多的法律問題,歡迎您在這方面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律師網. 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2021-01-07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還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2021-02-16婚前協議內容包括房產共有嗎
2021-03-25從事非法改裝汽車的企業如何處罰
2020-11-09辭職了老板拖工資怎么辦
2020-12-01不離婚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021-02-15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對應的問題
2021-01-18擔保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
2021-01-26危房改造不批如何投訴
2021-01-28崗位變更需要重簽合同嗎
2020-12-30團體意外險條款內容有哪些
2020-11-23意外傷害險可分為哪些種類
2020-11-12保險合同運用最大誠信原則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1-25投保人開車身亡,保險卡未激活怎么辦
2020-12-26外資保險公司籌建工作是否可以延長
2020-11-13汽車保險不理賠的情況及解決辦法
2020-12-15哪些情形不適用快速理賠
2020-11-16保險公司理賠程序有哪些
2021-03-23選擇兒童保險的原則有哪些
2020-12-20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什么權
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