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必須去原婚姻登記處嗎?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大陸居民自愿離婚的,可以在男女雙方中的一方的戶口處辦理,男女雙方應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自愿在中國大陸離婚,而大陸居民自愿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和中國大陸華僑離婚,男女雙方應到大陸居民永久居留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需要哪些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戶口簿和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華僑、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除應當提供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外,還應當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發放本人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和外國人還應簽發自己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應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愿和撫養子女的共識,財產和債務處理三、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機關有管轄權;(二)要求離婚的夫妻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四)雙方有《離婚協議》,其中包含雙方自愿離婚意圖的表達以及關于撫養子女的共識,財產和債務待遇(5)當事人持有大陸婚姻登記機關或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書(VI)雙方應提交兩張2英寸單人近身半身免冠照片(7)當事人自中國有兩種法定離婚方式,當事人選擇的離婚方式不同,辦理離婚手續的地點也不同。協議離婚一般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訴訟離婚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當然,一般來說,離婚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不應向中間人提起,高級或最高人民法院離婚后發現懷孕怎么辦離婚后我能拿回彩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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