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諾書是否具有合同性質(合同法生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承諾書屬于合同的一種,具有合同性質。中標函是指承兌人完全同意要約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的要約。合同通常要求以書面形式訂立,其承諾也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合同的定義】本法所稱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平等主體的組織之間建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和其他與身份關系有關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第二,如何撰寫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諾書?承諾書實際上是一種合同,當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一份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這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體現。承諾書的內容應當表達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不得強迫或者威脅、引誘、欺騙。
2、不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承諾書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承諾書可能無效。
3。允諾人只能處分自己有權處分的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總之,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取決于承諾書是否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當然,在實踐中,只有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以及不違反法律有關規定和不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諾書才是有效的,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第三,最新資料(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4條【合同的定義及身份關系協議的法律適用】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建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與身份關系有關的約定,適用身份關系的有關法律規定;沒有法律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部分的規定。以上是對“承諾書是否具有合同性質”問題的回答我們可以理解,承諾書是一種契約,具有契約性質。我希望它能幫助你。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識,我們還提供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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