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一份60年的勞動合同可以嗎
一般來說,它不會寫這么長時間。長期以來,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規定,最多不得簽訂任何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法》第20條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基礎的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二十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沒有約定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無論是首次聘用還是轉制,只要雙方達成協議,雇主和工人都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法定的終止條件作為終止條件,以避免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時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義務。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同意聘用農民工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從事地下礦山和其他有害健康的工種和崗位的農民工,實行定期輪換制度,合同期限不得超過八年。《勞動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條,“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是指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達到10年且不間斷。勞動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只要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各地在變更固定勞動制度過程中有特殊規定,應依法以該規定為準,除上述七條強制性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通常稱為談判條款或約定條款。事實上,將其稱為隨機條款似乎更為準確,因為強制性條款的內容還需要雙方協商同意,根據上述相關答案,可以得出結論,一般勞動合同的期限不能為60年,即使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一般需要在10年左右簽訂和續簽。如果您仍有相關法律意見,可以致電lba的在線律師。com來回答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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