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人賠償協議是否有效(民法總則的有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如果簽訂了第三人賠償協議,且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是其意志的真實表達,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根據法律,協議是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習慣。根據合同的性質,可以由第三方支付。債務作為合同關系的內容具有排他性的,在性質上不允許代為清償。一般認為,基于債務的性質,不能代為清償債務:不作為債務、基于債務人自身特殊技能和技術的債務、基于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特殊信托關系的債務,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沒有約定不允許第三方償還債務。但是,必須在付款前達成協議,否則協議無效。債權人沒有特別理由拒絕代為支付,債務人也沒有正當理由提出異議。違反公共利益、社會公德或者誠實信用,對債權人、債務人或者社會產生不利影響的;或者違反其他強制性規范的,債權人有權拒絕受償,債務人有權提出異議,不具有受償效力。第三人必須有為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意思。對此,代還債與代還債的區別在于:一是如果是代還債人的過錯,認為代還債是自己的債務,則不成立代還債。第二,連帶債務人和不可分割債務人只構成在其原支付義務以外的支付范圍內代為支付。
3。最新消息(民法典將于1月1日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社會治安和良好習慣。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簽訂第三人賠償協議,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是其意志的真實表達,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該協議有效。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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