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債權債務訴訟是民事訴訟的一個范疇。因此,債權債務訴訟程序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民事訴訟程序。原告應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
4。有明確的說法和事實理由。
5。(一)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案件中住所地、慣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若干被告人,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二)應當向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產品生產地、銷售地、侵權行為發生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產品不合格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訴訟。(三)鐵路、公路、水路、航空運輸和聯運中的訴權,應當向原籍地、目的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造成損害的,向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船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4)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提起。
6。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有效期為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后三年內。對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將口頭申訴記錄在案,并告知對方當事人。二是根據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年修訂)第一百二十條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并根據被告人數提供副本。確有困難的,可以提出口頭申訴,由人民法院予以記錄,并通知對方當事人。(1) 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國籍、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二)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和其他聯系方式被告人的情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情況;(三)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糾紛,應當事先調解的,應當先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件,應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訴。
我們可以理解,根據規定,對債權債務的追訴屬于民事訴訟的范圍,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法律有相關規定,可以按照一定程序辦理。以上均為律霸組織的相關內容。如果你有任何問題,可以咨詢律霸的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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