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書簽訂多久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賠償時間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條例》第二十四條交通警察運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責令當事人離開現場,在現場確定證據后恢復交通。拒不離開現場的,應當強制離開。當事人不能及時轉移車輛,影響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警應當將車輛轉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處理。交通警察撤離現場后,應當根據現場的固定證據和當事人、證人的供述,辨認并記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碼或者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車輛類型、車牌號、保險公司等,保險憑證號、道路交通事故表、碰撞地點等。根據本規定第六十條的規定,應當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確認書。不具備當場制作條件的,交警應當在三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書面確認。
道路交通事故確認書由雙方簽字并當場送達。當事人拒不簽收的,交警應當在道路交通事故鑒定書中注明情況。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就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可以下列方式解決:一、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二、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三、提起訴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二,交通事故訴訟應準備哪些材料?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殘疾的,應當提交殘疾鑒定報告。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不進行傷殘鑒定的,應當在提起民事訴訟時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傷殘鑒定。根據傷殘評定等級,要求對方賠償傷殘者生活補助。
2。因交通事故致殘需要配備補償設備的,提交醫院證明,根據醫院證明按通用設備計算傷殘設備費用。
3。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的認定,簡稱“三費”認定。公安機關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進行“三費”鑒定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請求人民法院進行“三費”鑒定。根據鑒定報告,要求對方支付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
4。醫療費用證明是指為治療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需的費用。
5。辦理交通事故的交通、住宿費,包括參加辦理交通事故的親屬的交通、住宿費和誤工證明。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后,何時賠償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或者起訴法院。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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