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雇傭關系需要辭職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雇傭關系不是勞動關系,勞動關系可以辭職。雇傭關系不需要辭職,只需要單方面提出終止雇傭關系。第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勞動者在就業過程中造成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傷害的,他應與雇主承擔連帶責任。用人單位負有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勞動者要求賠償。前款所稱從事勞動活動,是指在用人單位授權或者指示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動活動。員工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表現為履行職責或者與履行職責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就業活動”。
2。員工辭職有補償嗎?
除了被迫辭職的員工外,一般員工自愿辭職沒有任何補償。如果公司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或不按時足額支付工資,或不提供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員工可相應被迫辭職,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辭職的經濟補償金。
補償分為兩種:非法終止勞動關系補償和經濟補償。前者僅在用人單位非法終止勞動關系時適用,標準為按實際工作年限每年補償2個月工資;后者在勞動關系自然終止時適用,如2008年起每年補償1個月工資。但在因自身原因主動辭職的情況下,卻沒有賠償,這是最容易引起誤解的。
從以上情況可以看出,員工離職后能否獲得薪酬,與工作年限不一定相關。他能否得到補償取決于離開公司的原因。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雇傭關系不是勞動關系,勞動關系可以辭職。雇傭關系不需要辭職,只需要單方面提出終止雇傭關系。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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