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在超市找不到侵權人,商場一般會在商場未采取保護措施不到位的前提下承擔責任。主要看超市的地板是否很滑。如果顧客摔倒,超市的地板太滑,沒有對進入營業場所的人員采取保護措施,如鋪設地墊、設置警示標志、及時組織人員提示等,營業場所應當在合理范圍內對消費者履行安全保護義務。”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和其他公共場所的管理人員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不履行安全保衛義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照《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給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造成人身傷害的”,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自救工具費、生活補助費、社會保險費等費用,殘疾人扶養人的殘疾賠償金和必要的生活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超市提供的服務不安全,超市必須承擔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損害事實與行為人的行為存在因果關系的,只要法律有特別規定,就應當承擔責任的原則。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規定:“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里規定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具有明顯的懲戒和預防作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加重了行為人的責任,使受害人更容易實現損害賠償請求權,損害的權利可以得到及時救濟。無過錯責任原則只適用于某些特殊侵權行為:一是產品侵權損害賠償;二是高度危險作業侵權損害賠償;三是環境污染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侵權損害賠償;四是動物損害賠償責任;(5)工傷事故責任。
2。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的侵權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有三種,即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和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的因果關系。在訴訟中,原告應當證明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原告完成上述舉證責任后,除非被告能證明損害是由于被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否則可以免除賠償責任。證據不足或者不能提供證據的,設立損害賠償,由被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是相關答案。如果你在超市摔倒了,你應該先找到讓你摔倒的人。如果找不到人,可以直接聯系商場負責人。如果商場確實做得不好,可以直接讓商場承擔部分責任。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律師網相關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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