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約定勞動合同違約金的情況有幾種,如何計算勞動合同違約金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23條和第22條,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情況有幾種,只有在兩種情況下,雇主才能同意違約賠償金應由工人承擔。違約金可在培訓服務期協議中約定。如果雇主為工人提供特殊培訓費用并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則可以與工人簽訂協議,約定服務期。違約金的金額不得超過業主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內未履行部分分攤的培訓費用。違約金可以在協議中約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對于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同意在解除競業限制后的競業限制期內每月向工人提供經濟補償,或者應當補充,所謂約定的經濟補償應當是競業限制條款生效的必要條件。如果沒有約定的經濟補償,工人可能不必履行競業禁止義務。受競業限制的人員并非全部是工人,而是雇主負有保密義務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競業禁止的范圍、地區和期限應由雇主和工人商定。競業限制協議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無效。該法第24條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兩年。《勞動法》明確規定,除上述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應當承擔的違約金,或同意勞動者以賠償金、違約金、違約金等名義承擔違約責任。如何計算勞動合同違約金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服務期和違約金有了新的規定。該法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協議的,應當按照協議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法律不再承認單位為工人提供戶籍、住房和車輛等特殊福利,因此規定了服務期和違約金。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還規定了違約金的“上限”:違約金金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分攤的培訓費用。閱讀上述內容后,我們知道,只有在競業禁止和培訓服務期內,才能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如果約定單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則沒有限制。我希望這些內容對你有幫助。如果你什么都不懂,可以咨詢相關的勞動合同律師,他們會根據你的情況為你解決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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