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是否具有訴訟主體資格。為了更好地理解,以一個案件為例:
[案件事實]
原告稱XX市某小區28號樓為社區俱樂部,業主所有。開發商擅自將被告人程某出售后,被告人程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的規定,將其出租給被告人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請求人民法院判決第二被告租賃行為無效,停止損害賠償損失(274元/天)。被告人程某辯稱:本人已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該房產不屬于業主。本人將該物業出租給被告商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時,有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XX市某社區臨時業主委員會不是法律規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不是合格的民事訴訟主體,商丘市某社區臨時業主委員會的訴訟應予以駁回。
第二意見:XX市XX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于2012年8月28日備案的XX市某社區臨時業主委員會,應當認定XX市某社區臨時業主委員會為合格訴訟主體,所以作為原告起訴是合適的,并應繼續進行實質性審理
[意見]
本案經審理委員會討論,同意作為第二合議庭,理由如下:
雖然《物業管理條例》沒有明確規定業主委員會的民事主體資格,業主委員會是依法成立并向政府房屋管理部門備案的非法人組織,從其設立、職責和相關的物業管理規定等方面來看,業主委員會應當是一個非法人組織。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代表業主和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和履行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合同;
3。依法接受法律監督,代表業主投訴物業管理行為;
4。它有權占有和控制房地產業的公共部分和公共設備。由于法律法規在一定范圍內賦予業主委員會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委員會在相應的民事法律關系中應有其訴訟地位,二者必須統一。
以上是編輯律師網帶給你的。我相信你對此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我希望你能在此基礎上做出理性的決定。如果你的情況很復雜或有其他問題,歡迎你來律師網咨詢律師或上網。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爭議管轄權異議上訴狀
2021-01-13同案犯能否作為親屬委托律師
2021-01-15第三方支付是怎樣的
2020-11-12經常拖工資可以離職嗎
2021-02-16新婚姻法離婚條件有哪些
2021-03-24簽了一年的合同沒到一年可以走嗎
2021-02-20遺產繼承公證能改嗎
2020-12-12離婚房產如何評估
2021-01-07人身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時相關事項有哪些
2021-03-24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什么事項
2021-03-13購買財產保險后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2-09自然災害車受損強保會賠嗎
2021-01-28不可不知的保險術語
2021-03-15出讓土地合同變更受讓人的條件是什么
2021-02-16土地出讓金每次交易都交嗎
2020-12-06土地流轉有哪些條件
2021-02-17修建高速鐵路,拆遷紅線是多少米
2020-11-10養殖場被拆遷,能拿多少補償款
2021-01-09什么樣的安置補償協議是無效的
2020-12-31城中村拆遷,是按房屋實際面積補償還是按人均安置面積補償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