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買房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
1。土地出讓金=(現行市場價購買價)*70%。取得契稅繳納證明或房屋所有權證5年后,已購房家庭可按市場價出售房屋。產權人應按原購買價款與銷售價款差額的70%支付土地收益等價款。
2。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按銷售價格的10%上交。自公布之日起,產權人應當按照原購售價差額的70%支付土地收益等價款。銷售價格低于市有關部門公布的同一區域內具有類似住房條件的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以下簡稱指導價)的,按指導價計算差價。買賣雙方對指導價有異議的,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房地產價格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委托人承擔。買受人按市場價購買所購經濟適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產權。產權所有人按照原購房價格與同一地區住房條件類似的普通商品房的差價,繳納土地收益的70%后,也可以取得該商品房的產權。
政府買回房子的土地出讓金在哪里?
土地出讓金應交給國土資源部。法律提出了具體要求,主要是必須全額支付,不得低于法定標準。詳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一是征地拆遷補償:包括土地補償、安置補助、地上附著物和苗木補償、拆遷補償。二是土地開發支出: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包括前期土地開發支出和與前期土地開發有關的支出。三是支農支出:包括提供農用地開發資金、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補助、維持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補助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四是城市建設支出:包括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支出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讓業務費、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使用費、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產改制國有企業職工安置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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