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處理公司清算,公司正常清算人員應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解除時,應當給予職工一定的經濟補償,并優先給予職工待遇。有關法律、法規《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的剩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和法定賠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由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一個月的工資標準支付給勞動者。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以下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當地勞動者平均月薪三倍的,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標準為三倍三倍于勞動者月平均工資,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公司進行清算的,應當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解除時,需要給予職工一定的經濟補償,優先考慮職工待遇。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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