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病假多長時間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就醫的,按照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至24個月的醫療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補發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合同解除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的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經濟補償金,不足一年的每滿六個月支付一年的工資經濟補償金,不足半年的每半年支付半年的工資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限條例》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就醫的,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為五年三個月,以后五年以上的,給予六個月的醫療期。工作滿十年的,工作不滿五年的,六個月;工作滿五年不滿十年的,九個月;工作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十二個月,工作滿15年不滿20年的,為18個月;工作滿20年的,為24個月。在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治療期間,企業應當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助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醫療期滿后,請長期病假的職工,能夠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鑒定委員會按照職業病傷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一級至四級的,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辦理退休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五級至十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和醫療補貼。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的,應當給予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同時給予不少于六個月工資補助的醫療補償。對重病、絕癥患者,應當增加醫療補助。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的50%,絕癥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的100%。
您請病假多久才能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解除合同,必須遵守有關規定。如果不遵守相關規定,員工不能盲目終止合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認為自己沒有過錯,希望維護自己的權利。請到律霸網上找律師幫你。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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