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降職后,原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確實發生了變化,因此有必要對合同進行變更。勞動合同的變更,由公司與勞動者按照規定協商解決。修改后的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修改內容按修改內容執行,其他不變內容按原合同執行。
因此,除了調整職位和降低工資外,如果其他內容不變,就不需要重新簽訂合同,只需要修改一些變更后的內容,這種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不必擔心實際效果。實際上,由于公司安排了考核什么的,考核后原來約定的工作條件也可能發生變化。如果變更是合理合法的,則只需變更之前的合同,然后再履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等直接關系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勞動定額管理,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同工會討論,提出計劃和意見,并平等地同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公司未經職工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擅自減薪是違法的。當然,在實踐中,一些公司為了滿足自身發展的需要,會隨意安排員工降職降薪。有這種行為是違法的,相關職工不應輕易簽訂變更合同。此時,工人需要積極主動,整理好以下材料申請仲裁:
1。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
3。工人身份證復印件;
4。復印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勞動合同卡、考勤記錄、同事證人證言等證據一式三份。
憑這些材料,下一步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是向轄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它所在的郡。
當你遇到公司降職降薪的時候,你就有問題了。請到律霸網上找律師幫你。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侵權責任糾紛學生能否適用城鎮標準
2021-02-08申請強制執行是否停止計算利息
2020-12-11交通事故雙方同等責任對方沒保險怎么辦
2021-02-26網購電腦賬戶激活了還能退嗎
2021-02-28兒童游泳館溺水責任在誰
2021-01-17勞動部門收到集體合同多久未提出異議會生效
2020-11-20員工怎么辦理辭職,單位辭退員工的程序是怎樣的
2020-11-23意外險車禍手骨折能賠多少錢
2021-02-19投保人如果體檢不合格保費會退回來嗎
2021-01-23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保險責任糾紛中有哪些常見法律問題
2021-02-06投保人代替被保險人簽名這份保險合同是否有效
2021-01-20談用仲裁方式解決保險合同糾紛
2020-11-28買汽車保險時如何投保更安全
2021-02-05保險利益原則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2021-01-04繳納保險費有什么作用
2021-02-02被拆遷人如何確定合理的拆遷補償標準
2021-02-22房屋的拆遷委托書怎樣寫
2021-02-03戶口已遷出可否分得拆遷安置房
2021-02-11老宅拆遷戶口只有一個老人在老宅可不可以享受拆遷同樣待遇
2021-01-24房屋拆遷需要51年土地證原件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