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壽險與“終身”壽險有區別
定期壽險是指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以死亡為給付條件,保險期間為固定期間的壽險。
定期人壽保險提供固定期限的保障,如10年、20年或直至被保險人達到一定年齡,如88歲或100歲。保險期間,被保險人死亡的,保險公司應當給付保險金;保險期間屆滿,被保險人仍然活著的,保險公司不得給付保險金或者退還保險費,保險合同終止。
人身保險是指根據保險合同約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保險期間為人身保險的人身保險。人壽保險可以為被保險人提供人壽保險。投保后,無論被保險人何時死亡,保險公司都應按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
壽險與定期壽險最大的區別在于它在定期壽險保障功能的基礎上增加了強制儲蓄功能,具有一定的現金價值,是一種終身保險。一般來說,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在活到一定年齡時,可以拿到保險金。被保險人在此年齡之前死亡的,保險人應當向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支付保險金。應該注意的是,根據保險法,“人壽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須征得被保險人的同意。被保險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此外,“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必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因此,一旦受益人需要變更,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盡快到保險公司辦理保單變更。否則,一旦發生賠償,未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不得接受索賠。
同樣,對于有死亡責任的保險合同,除“父母為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險”這一唯一例外外,在任何其他情況下,無論被保險人與投保人是何種關系,被保險人都必須書面同意并確認保險金額,否則合同無效。那么,如何選擇壽險產品呢?
據專家介紹,與其他條件相比,壽險費率高于定期壽險,但保險期限較長。定期壽險的保費率低于其他壽險產品,因此可以用更少的錢獲得更高的死亡保障;定期壽險的保險期限可以靈活選擇,可以滿足消費者在特定時期的保障需求。
由于定期壽險只提供定期保障,消費者在保險期滿后購買定期壽險,可能會因年齡、健康狀況等的變化而面臨保險公司拒保或提高費率的問題,因此,投保人可根據家庭實際經濟狀況和保障需求進行選擇,充分發揮保險的保障功能。
定期壽險更適合那些收入和支出很少,但要承擔繁重家庭責任的消費者,比如處于事業初期、剛剛建立家庭的年輕人。如果他們死了,他們的家庭可能會失去主要的收入來源,死亡保險金可以用來分擔家庭的生活開支、贍養父母、撫養子女或償還貸款。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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