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大疾病保險使用注意事項
2.1保險公司將本產品命名為重大疾病保險,保險期限以成年人為主(18歲以上
重大疾病保險階段,本產品承保范圍應包括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中風后遺癥、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1](或稱為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主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細胞移植、終末期腎?。ɑ蚵阅I功能衰竭尿毒癥期)等六種疾病之外,保險公司可以選擇使用本標準范圍內的其他疾??;同時,上述疾病應使用本標準的疾病名稱和定義。
2.2各保險公司可根據市場需求和經驗數據,在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中增加本標準范圍以外的其他疾病,并自行制定相關定義。
2.3對于重大疾病保險和輔助宣傳材料,本規范規定的疾病類型應按本規范第3.1條所列順序排列,并放在各保險公司增加的疾病類型前面,同時區分二者。
2.4保險公司設定重大疾病保險除外責任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的疾病、疾病狀態或者經營活動不承擔保險責任的情形,不得超過本法第3.2條規定的范圍。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患病、患病或者手術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責任:
<3.2.1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殺害或者故意傷害被保險人;<3.2.2故意自殘,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拒捕;3.2.3被保險人吸毒、吸食、注射毒品;
3.2.4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有效駕駛證,或者駕駛機動車,無有效駕駛證;
3.2.5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艾滋??;
3.2.6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3.2.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3.2.8遺傳性疾病、先天畸形、畸形或染色體異常。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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