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假造公司名稱,我們能被判保險欺詐罪嗎。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取得保險金、違反保險法律法規、使用虛構的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為目的,騙取保險公司保險金的行為投保人違反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編造不存在的保險標的,或者將不合格的標的冒充合格標的,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額較大的,進行保險欺詐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沒收財產。
以假公司名義騙保有可能被定罪,當事人甚至會失去穩定的工作等,不要以為以假公司名義騙保就找不到了。以假公司名義騙保的職工如何處罰?有許多專業的律師可以就這些問題提供答案律師網.. 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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