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人為因素造成的,保險公司不會賠付。如果保險公司提前賠付,可以向點火器索賠。《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條因第三人損害保險標的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賠償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被保險人向第三人索賠。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已經向第三人取得賠償的,保險人可以扣除被保險人向第三人取得的賠償額。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對未賠償部分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汽車著火保險是否賠償”問題的回答。如果汽車火災是人為因素造成的,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如果保險公司提前賠付,可以向點火器索賠。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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