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主要安置對象是被拆遷戶。因土地開發或者城市規劃拆遷安置房的,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承租人使用的房屋進行安置。許多購房者會被安置房的低價所吸引。安置房主要有兩類:一類是配套商品房或因重大市政項目居民搬遷而購買的中低價商品房;另一種是拆遷公司因房地產開發等因素通過其他渠道或代安置群眾購買的中低價商品房。這兩類安置房都有產權,屬于個人。因為安置房是國家政策對被拆遷戶的補償,被拆遷人可以通過正常的拆遷程序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開發商開發建設的房屋的產權證(或房地產證)。
簡單地說,安置房交易必須區分公共住房、經濟適用房或商品房,或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小產權房)。不同的房子有不同的價格和不同的轉讓方式。這涉及到很多問題,比如公房租賃權承租人變更、經濟適用房管理的商品房按土地出讓金的10%繳納、5年內不允許過戶、不允許城外過戶等等。
如果確認的安置房類型沒有問題,接下來我們要談的是如何交易安置房。因重大市政工程拆遷居民而建造的商品房、中低價商品房,房屋產權屬于被拆遷人。如果是因為房地產開發、拆遷等因素,這種安置房與商品房沒有區別,是安置群眾的個人財產,上市沒有限制。安置房的掛牌交易與普通商品房有區別,掛牌交易在取得產權登記和房屋證書的條件下即可進行。安置房的交易需要關注房屋產權證(或土地證)上的征地方式是劃撥還是出讓。以劃撥方式取得的,需在房屋交易中繳納土地出讓金。以出讓方式取得的,不需繳納土地出讓金。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在未取得全部產權的情況下出售安置房是違法的。在買賣安置房時,要注意拆遷前的產權性質,核對產權證、產權期限,辦理公證手續。
那么,在購買安置房時,如何核對安置房的性質呢?一般來說,對于已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看其五證,也可以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房產信息。由于房地產行業的巨大利潤,市場上出現了一些投機取巧的方式。其中一張是底片。如果被拆遷戶自己不想拆除安置房,但由于安置房的價格可能低于市場上同等規模的其他房屋,為了賺取差價,被拆遷戶可以選擇先占用安置房的數量,再將其出售給他人其他普通買家。業主們剛簽了拆遷合同,就開始把這個時候還沒建好的安置房賣了。買主把買的錢給了業主。在拆遷辦的配合下,業主和購房者在安置協議中提供了購房者的姓名。這種交易方式可以避免稅收和經濟適用房交易的限制,而房產證就是購房者的名字。
但需要注意的是,安置房的市場價格一般比周邊房價低10%-30%。至于具體價格,我們不能聽中介公司或業主的價格。這種房子不比市價便宜。別以為這只是占便宜。安置房價格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常云律師建議,不要盲目地被安置房的低價所吸引,忽視各種住房問題,給未來生活帶來隱患。當然,安置房根本買不到,但我們希望通過法律途徑了解安置房的所有手續和文件,冷靜思考后再決定是否購買。以上是魯巴小編整理的知識。謝謝你的閱讀。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請繼續關注魯巴。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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