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斷水、停電等形式實施暴力拆遷的,被拆遷人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拆遷前應當進行補償。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或者補償決定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強迫被征收人遷移。禁止施工單位參加搬遷活動。第三十一條被征收人違反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強行遷移,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處罰。二是各地對“以房代非”拆遷補償有何規定。《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被拆遷的居民房屋用于經營的,符合下列條件的,貨幣補償金額按照住宅房屋補償估價金額和非住宅房屋補償估價金額的平均值確定:(1)在拆遷通知發出前依法取得營業執照;(2)辦理拆遷等業務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營業執照與稅務登記證載明的營業地一致。比如浙江省麗水市就有這樣的規定。凡在拆遷通知書公示前已經營兩年以上的,可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稅務發票等有效證件,并能按時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可享受商品房補償政策。
沈陽:按商品房評估價70%補償
沈陽對“改房為非商品房”也有非常詳細明確的規定。《沈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第四十條規定:“對符合下列條件的一層住宅樓經營部分,貨幣補償可按經營性非住宅用地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的70%選擇,并可享受臨時安置房補貼和搬遷獎勵,但不補償停產停業損失:
房屋征收決定作出時公告稱,該房屋已開業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兩年以上;
依法取得稅務登記證并有兩年以上納稅記錄;
營業執照的營業地與被征收房屋所在地一致;
該房屋在2011年8月1日《沈陽市城鄉規劃條例》實施前實際運營。”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房改中因補償不合理導致停水停電如何維權”問題的回答。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斷水、停電等形式實施暴力拆遷的,被拆遷人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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