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繼承法,繼承規則如下:
1。法定繼承順序:第一繼承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繼承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繼承。第一順序沒有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2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一般來說,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其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份額分配:一般來說,同一順序繼承人的份額應該相等。繼承人沒有勞動能力,生活有特殊困難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給予照顧。已盡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一份。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扶養義務的,不得分配或者少分配遺產。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4。遺囑繼承和遺贈:如有,以遺囑繼承和遺贈為準。二是有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權,第一百五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依法占有和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有權依法使用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第一百五十四條因自然災害喪失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第一百五十五條已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但要注意的是,在農村宅基地繼承過程中,會用到大量的證書和證明材料,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來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律霸會給你最專業的答復。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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