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上30年自建房屋拆遷補償的具體標準是什么,包括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被征收房屋的拆遷補償、臨時安置補償等,以及對被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二)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3) 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或者補償損失。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被征收人的補助和獎勵辦法。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保障住房。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十九條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進行評估確定。
對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鑒定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征求意見。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采取多數決、隨機選擇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制定,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房屋征收評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交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交換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提供房屋進行產權交換,并計算結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與被征收人交換產權的房屋價值之間的差額。
因舊城區改建被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區域內交換房屋產權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區域或附近區域。第二十二條因房屋征收造成拆遷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向被征收人支付拆遷費;發生房屋產權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房。第二十三條因收購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賠償,應當根據收購房屋前的受益情況、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二十四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建設規劃的,應當依法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登記的建筑物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產權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積、搬遷費等訂立補償協議,臨時安置費或周轉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過渡期等補償協議簽訂后,一方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義務的,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未在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期限內與被征收人達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確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該決定應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并將于日后公布。賠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賠償協議的有關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或者補償決定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以暴力、威脅或者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強迫被征收人遷移。禁止施工單位參加搬遷活動。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搬遷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有補償金額、專用賬戶存儲賬號、產權交易用房和周轉房的位置和面積,第二十九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補償檔案,向房屋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公布家庭補償情況。審計機關要加強對補償費管理和使用的監督,公布審計結果。
以上回答了“國有土地上自建房屋30年內拆遷補償的具體標準是什么”的問題,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房屋被征收而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的補償;以及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產經營損失的補償。更多的法律問題,律師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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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趙保明律師 男,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2014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獲刑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學歷。趙律師熟悉刑法、訴訟法、民法、合同法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專業知識扎實,思維敏捷,辦案風格嚴謹,始終堅持“以合法方式讓當事人獲得最大利益,為建設法治社會而不懈努力”的辦案理念。 參與辦理的部分刑事案件包括:王某陽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陳某元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職務侵占罪、強迫交易罪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林某波涉嫌詐騙罪、盜竊罪案,林某威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取保候審),尹某沖涉嫌非法拘禁罪案(取保候審),陳某華涉嫌詐騙罪案(取保候審),張某金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案(緩刑),陳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減輕處罰),宋某波涉嫌詐騙罪案,李某飛涉嫌行賄罪、受賄罪案、歐某沖涉嫌職務侵占罪案(取保候審),李某瑾涉嫌行賄、受賄罪案,湯某坤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案以及麥某畔涉嫌故意傷害罪案等刑事案件。 參與處理的部分民事案件包括:廣州市某醫院訴某公司合作合同糾紛案,余某兒合同糾紛再審案,陳某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陳某鳳房屋買賣合同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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