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公司不承擔或者免除承擔責任的情況
民事權利依內容為標準可以分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對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予以賠償。主要包括:
1、墊付搶救費用;
2、死亡傷殘賠償;
3、醫療費用賠償;
4、財產損失賠償。
其中,搶救費用、死亡傷殘賠償和醫療費用的賠償屬于對受害人的人身權利的賠償,財產損失賠償是對財產權利的賠償。
在下列情況發生時,保險公司可以主張全部或者部分的免除責任:
1、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免除全部的賠償責任。(條例,第二十一條)
2、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車人員、被保險人的,保險公司不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條例,第三條)
3、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醉酒,保險公司免除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人身傷亡和搶救費用仍需賠償)
4、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保險公司免除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人身傷亡和搶救費用仍需賠償)
5、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免除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人身傷亡和搶救費用仍需賠償)
二、法律規定
規范保險公司賠償限額最主要的兩部的規范性文件分別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前者由國務院制定,于2006年3月1日公布,于2006年7月1日生效。后者是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已報經保監會批準的行業規則,需要由各保險公司申請適用,作為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的規范內容,不是正式的法律淵源,但是合同中的重要條款。
買保險的時候必須要看保險公司提供的合同書里面的條款,對于免賠事宜等都清楚了解之后,再去購買保險才是聰明的做法。如果你或你朋友對保險公司不承擔或者免除承擔責任的情況不太清楚或是不了解,可以在線咨詢律霸網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
2021-02-06計算機軟件訴訟包括哪幾類
2020-12-09小車與自行車相撞,自行車受傷了誰的責任
2021-02-05沒有責任認定書能起訴嗎
2021-03-25婚前財產是否一定歸個人
2021-03-20宣告失蹤的鄉村醫生會被收回證書嗎
2021-03-01什么是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有哪些職責
2020-11-10被執行人把房產贈與兒子怎么辦
2021-01-04私自改造租的房屋算違法嗎
2021-02-07簽訂勞動合同后沒有實際履行怎么處理
2021-01-30公司名稱變更影響公司認證嗎
2020-11-11用人單位通過怎樣的程序才能實施經濟性裁員
2020-11-16什么是勞動爭議調解期限?怎樣確定勞動爭議的調解期限
2021-01-25自然災害損失可獲得哪些保險賠償
2021-02-08飛機買延誤險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3-09戴隱形眼鏡失明,保險公司失明保險會賠嗎
2021-01-02無證駕駛人致人受傷保險公司是否應擔責?
2021-03-26保險公司對交通事故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2020-12-01什么是機動車保險費率表
2021-01-06滴滴快車保險公司賠嗎
20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