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住房是我國城鄉二元體制的產物。農民有專門的宅基地,可以自己建房定居。隨著國內住房價格的逐步提高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建住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是江浙地區。農村自建房屋拆遷補償標準,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為:(被拆遷房屋建安重置單價合并為新建+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底價+價格補貼)×建筑面積拆遷房屋面積。
農村征地拆遷補償標準:被拆遷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房地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建筑批準文件的記載為準。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的,除違法建設外,以實際情況為準。補償安置期限:。征地公告時,已取得建設批準文件并新建房屋的,對新建房屋給予補償,應當拆除但未拆除的舊房屋不予補償。征地公告時,已取得新建房屋批準文件,但尚未建成的,應當立即停止新建房屋,并協商補償的具體數額;
2。拆除不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3。違法建設、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設,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建設、改建、擴建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不予補償。
4。在同一拆遷范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在國有土地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執行;在國有土地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集體土地征用按照集體土地被拆遷房屋補償安置的規定執行。住房補償和安置。被征地村或村民小組的補償安置(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同等價值的產權房交換。(2)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為:(被拆遷房屋建安重置單價合并為新建+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底價+價格補貼)×價格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3) 被拆遷房屋采用重置法評估的,應當按照重置單價合并成新的評估方法,由征地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同一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和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遷住房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土地市場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
2,未撤銷的村、村民小組制度的補償安置:(一)對未轉為城市戶籍的城鎮居民的搬遷補償,按照下列規定執行:(二)具備建設條件的在適當的地方建房,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區申請新房,并取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為:(被拆遷房屋建安重置單價合并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上新房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對于不具備異地安置房建設條件的地區,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互換與貨幣補償價值相同的產權房。被拆遷人不得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原則應該是被拆遷人的生活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3。房屋拆遷的其他補償項目:律師應當了解并告知委托人,還應當補償過渡期內的搬遷補助、設備搬遷費、臨時安置補助,并自過渡期屆滿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貨幣補償的計算公式為:被拆遷房屋的建安價格+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成本。被拆遷房屋的重置價款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成本,由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其他補償:對被拆遷人還應補償下列費用:
(1)設備搬遷安裝費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和設備安裝價格計算。
(2)不能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格并入新結算費用。(三)拆遷停產停業給予適當補償。
4。對其他非住宅房屋、住宅附屬大棚和其他地上構筑物的補償,按照當地地上附著物標準執行。上述內容是對“自建房屋拆遷補償”問題的回答。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律師網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民辦學校破產清算之若干法律問題初探
2021-02-01道路交通誤工費怎么計算
2020-11-29接管期限延期是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嗎
2020-11-22合同詐騙罪概念是什么
2021-02-26取得房產證后購房合同還有效力嗎
2020-12-09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的兩大基本原則
2021-03-19還貸保證保險合同的訴權之爭
2021-01-16在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也會拒絕賠付
2021-01-31肇事送醫院后逃逸保險報嗎
2020-12-08如何快速獲得保險公司理賠
2020-11-23違約責任保險是怎樣的
2020-12-29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的概念是什么
2020-11-15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投保人的義務有什么
2021-02-28保險理賠的理賠程序內容是哪些
2021-01-17被盜車輛撞傷人,保險公司要賠償嗎
2020-11-18保險監管的必要性是什么
2020-12-25機動車第三者責任應當怎樣認定
2020-12-09食堂承包合同怎么寫
2021-01-31土地轉讓不經過集體可以嗎
2021-02-20土地轉讓規定是什么
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