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土地使用權出讓后,出讓人一般無法獲得土地征收補償。土地補償費屬于農村集體,地上附著物和苗木補償費屬于地上附著物和苗木所有人。有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征地計劃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實施,由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征收機關、批準文號、土地用途、范圍、面積、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征地補償安置辦法和征地補償期限,應當在被征收土地的鄉(鎮)、村公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批準的征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地鄉(鎮)、村公布,聽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決定。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地方案的實施。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征地各項費用。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苗木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苗木所有人所有。
征地安置補助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安置補助,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向被安置人員支付安置補助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經被安置人同意,將安置補助款支付給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險費用。市、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督。
以上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土地使用權出讓后,出讓人一般無法獲得土地征用補償。土地補償屬于農村集體,地上附著物和苗木補償屬于地上附著物和苗木的所有者。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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