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州鎮和上龍鄉的補償標準為:基本農田不低于35455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于12892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為3223元/畝-12892元/畝。武德鄉、金龍鎮、朱埠鎮的補償標準為:基本農田不低于33005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于12002元/畝;集體土地閑置用地3000元/畝至12002元/畝。
水口鎮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于33000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于12000元/畝;集體土地閑置用地在3000元/畝至12000元/畝之間。
濱橋鎮、下冷鎮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于31785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于11558元/畝;集體土地閑置用地在2889元/畝至11558元/畝之間。
上江鄉、芭蕉鄉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于31779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于11556元/畝;集體土地閑置用地在2889元/畝至11556元/畝之間。響水鎮、上津鄉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于31771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于11553元/畝;集體土地閑置用地在2888元/畝至11553元/畝之間。
在下列特殊情況下,市人民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完善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并按聽證、通知程序公告后實施:跨區域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差距過大較大;水田、園地、菜地、魚塘等征地補償標準有待提高。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包括被征收人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本標準為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有關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對生活水平不降低的農民,適當征收土地補償費。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較好,土地年產值遠高于區委平均產值,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進行特種種植養殖等,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較高補償。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標準,歡迎您咨詢專業律師。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時需要做些什么
2021-01-13支票日期怎么算,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3-20拆遷公司和拆除公司有什么不同
2020-12-04離婚訴訟狀怎么寫
2020-11-12很少盡贍養義務能分撫恤金嗎
2021-02-26以欺騙為前提的合同有效嗎
2020-11-12合同保全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2021-01-28如何分割夫妻財產
2020-11-27購房選房知道教你選購好房
2020-11-15200元意外險賠償標準
2020-12-21法律對人身保險的投保人是如何規定的
2021-01-24患宮外孕不屬保險公司列舉式條款免責范圍
2020-11-25法院可以查封個人失業保險金嗎
2021-02-17保險利益原則是指什么
2020-11-23撞死流浪漢 保險公司可不理賠第三方責任險?
2020-12-17保險經紀與保險代理區別是什么
2021-03-22什么叫土地承包經營權爭議
2021-01-29家庭土地承包有哪些程序
2020-12-19國有土地出讓后可以增加面積嗎
2020-11-24土地出讓金繳納規定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