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我家在私人地塊上建了一個面積約550平方米的倉庫,被定為違章建筑,需要自己拆除。有補償嗎?其實,根據《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登記是物權公示,不公示不一定違法。無證房屋是未公示房屋,包括未公示房屋和未公示房屋。不具備公示條件的,不能公示,是違法建設;不公示,不是違法建設。被征收房屋無證明的,征收部門無權直接認定為違法建筑,應當書面向城鄉規劃部門認定為違法建筑。根據《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部門有權確定城市規劃區內的房屋是否符合城市規劃,屬于行政確認。規劃部門確認時,應當判斷房屋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規劃,而不是征地時的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規劃。另外,根據《城鄉規劃法》的實施時間,筆者認為,只能以此作為法律依據來判定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建的房屋是否違法。
無證建筑不屬于違章建筑,因此應進行詳細分析。即使是違反規定,也應按照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即行政處罰法中的“量刑過當”原則給予合理補償。至于如何補償,可以綜合考慮建設時間、當時的立法情況、執法機關當時是否不作為等因素,制定一個全面的無證房屋收購補償方案。住房建設嚴重違反城鄉規劃和土地管理法,或者明知已經發出征收通知或者即將被征收的,惡意建設的住房不能得到補償。“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土地使用權是一項獨立的財產權。根據《物權法》第121條規定,因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用益物權消滅或者影響用益物權使用的,用益物權人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但是,無論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違法,都應當對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權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如果您的情況復雜,建議您提供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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