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征地可以不公示就進行嗎?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收人發出征地通知書是違法的,被征收人有權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而拒絕征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征收下列土地,應當經國務院批準: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
(三)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報國務院備案。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提前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應當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得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省人民政府批準轉用的,自治區、直轄市在征地審批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應當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需要單獨辦理征地審批手續。超越征地審批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手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公告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向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二是征地公告的期限有多長?征地公告期限為45天。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批準的土地征收方案,自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收土地所有人為被征收人編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通知單位并公告。《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第19號:禁止閑置土地。農用地轉用審批后,兩年內未實施具體征地、使用行為的,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征地審批工作的意見》(國土資發[2004]237號)(十四):農用地轉用和征地審批文件有效期兩年。農業用地轉讓或者依法取得征地批準后,市、縣在兩年內未使用土地或者未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有關批準文件自動失效。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征地能否不公示”問題的回答。可見,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征收人不發布征地公告的,屬于違法征地,被征收人有權拒絕征地,以維護自身利益。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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