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是否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能否構成本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可以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通常是由一些現實原因引起的。行為人可能出于報復、嫉妒或其他類似的有針對性的心理態度對待業主。犯罪目的是破壞財產,使財產所有人的財產遭受損失。上面是相關的答案。如果對方強拆房屋,將嚴重侵害農民個人財產,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損失由對方全額承擔。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公司的相關律師律師網. 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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