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依法取得的土地、礦產資源、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和其他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征地拆遷涉及土地使用權。對政府的土地使用權決定不服的,應當先進行行政復議。如果對復議結果不滿意,就會涉及訴訟,即征地拆遷需要復議。《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土地、礦產資源、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依法取得的自然資源,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拆遷需要重新考慮。如果讀者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使用律師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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