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應當遵守宅基地使用的法律規定。宅基地只能在村集體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不是不動產,而是使用權,所有權屬于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交易,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村集體內部流轉。經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準后,方可發證。在城市化進程中,越來越多的人從農業轉向非農業。不管是什么原因,戶籍一旦轉移,就失去了宅基地的繼承權,也買不回來。它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祖屋”成為村里的集體資產。由于農村戶籍與土地的對應關系,有的人不愿意“農轉非”,甚至有的公務員嘗試“農轉非”,但畢竟很少,“進城”是大勢所趨。因此,從具體家庭的角度來看,如果相關法律法規不變,宅基地必然會失去。根據《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占用和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有權使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為滿足農民的生活需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劃撥土地建房,小庭院用于建房、輔房(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畜舍、柴火堆放等,農民只有使用權,不得非法買賣、出租、轉讓。農民對宅基地上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租賃權,不受他人侵害。房屋出售或者出租后,宅基地使用權將轉讓給受讓人或者承租人,但宅基地的所有權始終歸集體所有。房屋出售、出租后申請宅基地不予批準。農民建設房屋和小庭院的用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我相信通過以上,我們對宅基地的使用有了一定的了解。為了更好地保護農民的權益,農民應當按照規定對宅基地進行處理。如果發現周圍有多戶或違章建筑,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如果您對宅基地有任何疑問,律霸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希望您能在這里得到更全面、更貼心的法律服務。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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