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使用權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者按照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者集體土地的占有、使用、受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長期限按照下列用途確定: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用地,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對房地產土地使用年限的理解是:購房人購房時可以要求開發商提供土地使用權證。上表所列期間為該建筑物的土地使用年限。購房后,房屋產權歸購房人所有。土地使用權期滿后,可以通過繳納土地使用費收回土地使用權。至于如何繳納土地使用費,具體數額尚不清楚。以上是對房地產土地使用年限的認識。第二,房地產土地使用期限屆滿,我們該怎么辦?土地使用是有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期限屆滿怎么辦?
對此,根據我國《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將自動續期。但新《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規定,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后,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土地使用權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者按照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者集體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計算。房改房產權的土地使用年限起始時間為該地塊地上房屋參與房改后第一套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
以上是本網站小編整理的相關資料魯巴網. 綜上所述,不同的土地利用條件對應不同的土地利用時期。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土地使用證之日起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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