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費是轉讓費嗎?答案是否定的。
土地使用費是指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通過不同的土地使用方式有償使用土地收取的費用(以出讓、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外)。是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費用。它是規范土地資源利用的手段之一,是國家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土地使用費不同于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是國家對國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沿海地區的土地使用費原則上高于內陸地區,大中城市的土地使用費原則上高于中小城市,市中心地區的土地使用費原則上高于市中心地區,繁華地區的土地使用費原則上高于其他地區和郊區,原工業區高于新開工業區,原企業改造高于新建工廠。土地使用費的計算包括征地補償費、原建筑物拆遷費、人員安置費和公共設施費。這是計劃經濟條件下引進外資的一次過渡性嘗試?,F在因為實行了土地出讓制度,土地使用費制度已經基本取消。
土地出讓金:是指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政府繳納的土地使用費,或者土地使用期滿時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者土地使用者通過行政劃撥、出讓、出租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按照補充土地出讓價款的規定,有償抵押、入股、投資土地使用權。各地都有土地出讓金標準。你可以向當地房屋評估協會咨詢。
征地費:是指國家在將農民集體征地轉為國有土地過程中,向集體和農民支付的費用。包括土地成本、農民安置成本、地上房屋補償、房屋安置成本、青苗補償、耕地占用稅、耕地復墾成本等。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土地出租時的一次性收費,即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價格,故又稱“地價”。出讓金包括土地開發投資費和使用期間的土地使用費。前者包括直接配套地塊的征地、拆遷和基礎設施費,是開發投資的一次性補償;后者是土地資源使用成本,即“地租”,是土地所有權的經濟體現。土地出讓金一般按房屋成交價或評估價的2%收取。經濟適用房轉讓必須在取得房產證后5年內辦理。此時,過戶將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經濟適用房二次出讓與普通商品房相同,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事實上,它是土地所有人幾年的地租之和,成為地方政府預算外收入的主要來源。
這一點可以從律師網土地使用費不是出讓金。土地制度從古到今一直存在,并以不同的時期和形式延續。隨著社會的發展,用地越來越多,國家機關建設的各類項目也越來越多。如果您對土地征用和租賃有任何疑問,可以咨詢相關法律知識律師網. 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軍人干部的配偶條件有哪些
2020-11-25請律師發律師函多少錢
2020-11-16先動手打人負什么法律責任
2021-01-31著作權商標權同時主張怎么判
2020-12-16法院辦取保開庭怎么判
2021-03-12電子商務法如何監管電商平臺
2021-03-15遺囑怎么寫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
2020-12-24合并審理是否能超越級別管轄
2020-11-08小區電梯廣告牌收益應該歸誰所有
2020-12-05離婚房產確權訴訟需要被告到場嗎
2021-03-22還建房和集資房是什么情況
2021-02-20租住房租墻皮脫落怎么處理
2020-12-03放假多久算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2021-01-14追討加班費證據由誰提供
2021-02-27出口運輸保險怎樣安全省費
2021-01-27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2021-03-13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2021-03-24保險合同有哪些法定記載事項?
2020-12-26外地保險理賠有什么憑證嗎
2020-12-09負責保險業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是哪一個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