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的計算公式是什么。計算公式為:應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稅土地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1)大城市1.5-30元;中等城市1.2-24元;小城市0.9-18元;縣、鎮0.6-12元,工礦區。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城市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征收、分期繳納。土地使用稅是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市、縣、鎮、工礦區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實際占用土地面積,按照規定征收的一種稅。由于土地使用稅只在縣級以上城市征收,故又稱城市土地使用稅。城市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具體支付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一般根據當地情況決定按月、季、半年繳納城市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是土地所在地,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
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于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的,納稅人應當分別向當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范圍內,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納稅人跨地區使用土地的納稅地點。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被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一年內繳納土地使用稅;
(2)被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一年內繳納土地使用稅申請批準后的下個月。
以上是關于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應繳城市土地使用稅=應稅土地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按照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的期限和地點按照當地規定辦理。如果您需要律師幫助,不妨通過律師協會網站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幫助。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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