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調整后,申請繳納房產稅和城市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可以向主管地區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困難救濟每年批準一次。納稅人申請上半年或者全年稅收減免的,需要在當年3月30日前提交困難減免申請。申請下半年稅收減免的納稅人,需在9月30日前提交困難減免申請。
在減免稅額方面,納稅人年度減免稅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由主管區地方稅務機關通過重大行政審批程序審批,并抄送稅務機關市地方稅務局備案。數額超過10萬元的,由主管地區地方稅務機關通過重大行政審批程序審核。納稅人因停產、停業、停業、注銷等原因造成房地產、土地閑置,確實難以納稅。
受市場因素影響,納稅人難以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納稅人現有貨幣資金扣除應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后,尚不足以納稅。由于政策損失,納稅人很難納稅。
由于不可抗力,如風、火、水、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社會現象,納稅人遭受巨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很大影響,造成稅收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或者屬于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行業的納稅人納稅困難。
省、地方稅務局批準的其他納稅困難的納稅人。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聯合懲戒對象申請移出核查期限
2020-12-21中外合資商業銀行適用商業銀行法嗎
2021-02-21交通事故全責可以報工傷
2020-11-12打借條必須需要擔保人嗎
2021-03-25國家法律對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有何規定?
2021-01-10指定管轄偵查時傳喚可否異地
2021-01-29購房合同平面圖有法律效力嗎
2021-01-01入職材料補齊提交哪些材料
2021-01-29哪些合同屬于無效的勞動合同
2021-02-18勞務合同適用什么法律
2020-12-11勞動關系確認
2021-03-09工資4000,欠債不還強制執行多少
2021-01-11人身意外險賠償給誰
2020-12-22如何理解一切險保險合同
2020-11-23含死亡責任的保險合同必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嗎
2021-01-09《保險法》施行前保險合同發生糾紛適用當時法律規定
2020-11-26投保人中途終止保險,如何計算損失
2021-03-17交通肇事罪保險賠償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2020-12-22投保意外險必須注意的幾點
2021-02-11人身保險
202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