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納在填寫記賬憑證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填寫。出納除了記錄真實、內容完整、填寫及時、字跡清晰外,還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經濟業務的內容要在“摘要”一欄用簡明的文字填寫,這是我們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便于今后查閱憑證和賬簿。摘要的第一個要求是簡潔,但同時,它應該能夠盡可能地概括業務內容。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確定應借用、出借的科目。科目的使用必須正確,不得隨意更改、簡化會計科目名稱。相關次要科目或明細科目應填寫完整,以保證會計口徑的一致性,便于指標的全面匯總、分析和比較。在實際工作中,要特別注意明細賬確定后不能縮略。
3。在記賬憑證中,應借應借的科目必須保持清晰的對應關系。檢查記賬憑證中對應科目的余額關系
填制記賬憑證后,應按檢查對應科目余額關系的記賬方法進行合計。如果借貸合計不相等,則制單時一定有錯誤。
5。記賬憑證必須連續編號,以防丟失。
6。每張記賬憑證應注明附件數量,以便日后核對。
附件應完整。例如,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以支票同時使用現金進行采購時,供應商只開具一張發票。此時,應分別制作兩張記賬憑證。發票只能附在其中一張記賬憑證上,另一張憑證后面沒有原始憑證。您可以在憑證的記賬憑證憑證號的摘要欄中復制或指明發票所附的記賬憑證。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通過以上的知識你已經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復雜的法律問題,歡迎您登錄律師網律師在線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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