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財產有什么區別?抵押擔保與質押擔保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抵押擔保不轉移對該財產的占有,債權人仍可以保留和使用抵押物,擔保期間該財產的滅失由債務人負責,而質押擔保需要轉移對該財產的占有,該財產的滅失由債權人負責保管期間的財產。
2。抵押擔保只有在抵押物登記后才能生效,而質押擔保只需要轉移對財產的占有。
3。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的擔保物形式也不同。前者包括動產抵押和不動產抵押,后者一般是動產或權利的轉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以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將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被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動產轉移給債權人占有,并以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將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所稱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轉讓的動產為質押物。
以上是相關答案。抵押擔保需要對抵押物進行登記才能生效,而質押擔保只需要轉移對抵押物的占有。抵押擔保與質押擔保在被擔保物的形式上也有所不同,抵押擔保不轉移對被擔保物的占有。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向律師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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