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合同如何作廢?
通常,如果我們想終止合同,可以是合法終止合同,也可以是雙方協商終止合同。如果有定金,那么定金就不能取回。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合同將喪失其意義,合同消滅。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行使解除權終止合同。在履行期屆滿前,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的。這就是債務人拒不履行,又稱違約,包括明示違約和默示違約。作為合同解除的一個條件,它要求債務人有過錯,拒絕違法(無法律理由),并具有履行能力。(3) 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這是債務人的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當履行期限在合同內容中不是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屆滿后履行,也不會導致合同目的的失敗。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但債權人應當向債務人發出履行通知,并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債務人逾期不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4。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對于一些合同來說,履行期限非常重要。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時履行合同,合同的目的將無法實現。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有權終止合同。因其他違約行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也應當如此。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對個別合同的解除有特別法定條件的,從其規定。合同協議解除的條件是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其實質是在原合同當事人之間重新建立合同,其主要內容是廢除原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使雙方基于原合同的債權債務消滅。因此,應當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即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制性法律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應當采取適當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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