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城鎮私有住房權屬登記民法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物權法將于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屆時,這一規定將被民法典取代,相關司法解釋也將失效。《民法典》施行前,城市私有住房的所有人必須經審核,到當地房屋主管部門辦理權屬登記,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轉移或者房屋現狀發生變化時,向房屋權屬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房屋權屬轉移或者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城市集體所有的私人住房,房屋所有人應當取得共有或者共有房屋的所有權證。相關知識:城市私有住房權屬登記需要提交哪些證明?辦理城鎮私有住房權屬登記、轉讓、變更登記手續時,應當按照下列要求提交證明:(一)新建、改建、擴建住房,應提交當地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施工許可證和建筑圖紙;
(2)所購房屋的權屬證明、買賣合同和契據;
(3)捐贈房屋的原房屋權屬證明、贈與證明和契據;(四)交換房屋雙方簽訂的房屋所有權證、協議書、契據;(五)繼承房屋的原房屋所有權證、繼承權證、契據;(六)分割、分割房屋的,原房屋所有權證,提交房產分割證明或分割證明、契據證明;
(7)經批準拆遷的房屋,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拆遷批準書。證件不全或者房屋權屬不清的,延期登記,直至條件成熟。如何處理離婚后的產權變動
按房產分割或離婚財產分割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
2,離婚文書(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及離婚協議書應當由雙方當場確認,雙方不能到場的,應當辦理公證,
3協議離婚的,應當提供雙方的身份證明。
4。房改房需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
5。提供房屋所有權證附圖和登記表復印件。
閱讀本文后,您對這個問題有了清晰的理解。這也是實踐中的重要一點。您可以通過產權登記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因此,我們需要對這個問題有一個清晰的認識,以便知道如何處理它。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您咨詢法律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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