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權人和債權人的權利(一)質押財產的占有。質權的占有既是質權成立的重要條件,也是質權存在的重要條件。質權人有權在債權清償前占有質權,并以質權行使全部權利。質權人將質物返還出質人后,質權人不得對抗第三人。但因不可歸責于質權人的原因喪失對質物占有的,質權人可以請求不當占有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返還質物。(2)收集水果。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的孳息,但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質權人收取的孳息,應當先抵減收取孳息的費用,然后用于主債權的利息和主債權的清償。(3) 質權的保全。質物可能毀損或者價值顯著減少,足以危及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變賣質物,并與出質人約定用拍賣、變賣所得提前清償有擔保債權,或者按照約定向第三人提存。(4)優先級。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清償債務的,可以與出質人協商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質物折價、拍賣、變賣后,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質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抵押權人可以優先受償質押物的保險、賠償或者賠償。質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收,質物所擔保的債權尚未達到清償期限的,質權人可以請求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賠償金采取保護措施。(五)質權轉讓。質權人經出質人同意,在質押期間為第三人設定質押擔保自己債務的,應當在原質押擔保的債權范圍內,超出部分不具有優先權效力。轉讓質押的效果優于原質押。在質押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質權人為擔保自己的債務,為其占有的第三人設定的質押無效。質權人應當對質權轉讓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以上是這些問題的答案。我希望他們能幫助你。如果您在這方面需要幫助,律師協會為您提供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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