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冊可采用電子或紙質形式;若采用電子形式,則應能轉換成唯一明確的紙質形式;若采用紙質形式,則應采用活頁或其他方便的方式編制,注明內容和頁碼。房屋登記與房產證的區別在于,房屋登記是城市房屋所有權的法定公示方式。在以房屋為標的物的交易中,以房屋為標的物的物權的取得、設立、變更必須登記,具有物權法的效力。因此,房屋所有權的確認應當以登記簿上的記載為準。房產證作為一種憑證,可以證明房屋所有權屬于法律事實,但其證明力的基礎是其記載與登記簿記載的一致性。如果登記冊沒有變動,房產證本身的任何一次變動都不會產生物權法的效力。
房產證遺失后,房屋所有人不喪失房屋所有權。權利人可以根據登記簿上的記載主張和行使權利,也可以根據登記簿上的記載請求管理局補發房產證。由此可見,房產證離不開登記簿的記載,發揮其證明作用。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怎么進行交通事故鑒定
2021-03-02被人騙婚可以撤銷婚姻嗎
2021-03-03一級傷殘鑒定標準是怎樣的
2020-11-20車輛與狗碰撞屬交通事故嗎
2020-12-03吸毒被拘留之后還可以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嗎
2021-01-14一般情況下公司辭退孕婦員工補償標準是多少
2020-11-20親生子女撫養權怎么爭取
2021-02-10父母健在孩子能否變更監護人
2020-11-26起訴離婚程序步驟詳解
2021-01-15本案婚姻關系是否有效
2020-11-242020交通事故進行傷殘鑒定有哪些流程
2021-02-21房屋抵押后可以設置居住權嗎
2021-01-06無房產證原件能否過戶
2020-11-25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標準是什么
2020-12-20撫恤金的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2020-12-01加工承攬合同糾紛被告方如何應訴
2021-01-01法律是如何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
2020-11-07夏季勞動保護的方法有哪些
2020-12-31辭職后可否進行勞動糾紛仲裁
2021-02-13中外產品責任保險若干法律問題的研究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