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調查報告,從2007年至今,二手房銷售過程中因戶籍問題引發的糾紛逐年增多。”特別是近年來,學區房銷售中的戶籍糾紛尤為突出,購房后又無法安定下來,這將打亂孩子的入學計劃。”第一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
“戶籍不能遷有各種原因。其中一些是導致戶籍不能轉移、新戶籍不能進來的客觀因素。比如,賣房人沒有買新房,或者新房的原主人沒有搬家”,張法官說,“也有一些房地產商利用國家政策,故意拖延搬遷。”,他們通常決定雙方解除合同,或向老房主支付違約金。然而,無論怎樣的判斷,家長購買學區房的真正目的,即讓孩子順利入學,都難以實現。
現實中,學區房買賣雙方的交易目的非常明確,買方為孩子上好學校,賣方獲得巨額利潤。雙方因為默契,往往忽略了在購買過程中的中立“規矩”。據張先生介紹,有些合同沒有約定老房主何時搬出戶口,不搬出要承擔什么后果,這就容易造成將來安置與子女就學之間的矛盾。
如果雙方沒有就何時搬家達成一致,根據法律規定,老房主還必須承擔“附隨義務”,即根據落戶學校的交易目的,老房主必須履行搬家義務。
律師網提醒想買學區房的家長,要讓孩子上好學校,一定要考慮到潛在的法律風險后再買房。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寫明合同目的、戶口遷出時間和違約責任。如果購房目的是讓孩子在XX學校讀書,那么“戶口遷出時間”的約定是合同的重要條款。出賣人違反遷出戶口協議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這與普通的購房合同稍有不同,因此該條款必須在紙上執行才有道理。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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