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只有全額支付
如果孩子不滿18歲,房屋登記在孩子名下,不能選擇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只能選擇全額支付。由于貸款只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因此年滿18歲是一個艱難的條件。第二,財產分割的麻煩,如果夫妻婚姻破裂,就會涉及財產分割的問題。以子女名義登記的不動產不能分割,即使夫妻共同出資購買。因為從法律角度看,財產屬于孩子,只有獲得孩子監護權的監護人才能管理。第三,父母不能隨意出售孩子的房產。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的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滿18周歲后才能出售。
如果需要出售,首先要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字文件,確認其監護資格,然后簽署保證書:出售孩子的財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如孩子患有重病等特殊情況。如果家長想賣掉孩子的房產套現,是不允許的。第四,不允許家長要求收回房子。
雖然父母是實際出資人,但房子已經登記在孩子名下,父母因撫養糾紛等特殊原因想收回房子。專家表示,這種可能性非常小,因為《物權法》對房地產權屬有明確規定。
雖然考慮到房價上漲的因素,提前為孩子買房是一個合理的選擇,但上述風險應該考慮清楚。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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