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廣告的五大誤區是什么?
陷阱1:位置陷阱是不可避免的。
購房者在購買樓盤時,會非常重視樓盤周邊的交通,因此為了證明樓盤升值潛力或交通便利,樓盤廣告總會附上樓盤的位置圖。
特別是在地鐵或公交樞紐附近,經常可以看到“交通便利,直達市區,距離市區有多少公里,開車只需X分鐘”這樣的廣告,給人近在咫尺的感覺。但實際情況是,這里的行駛距離不是少報,就是在交通暢通、車速達到100公里/小時的情況下的“理論時間”,房子的位置往往不成比例,隨意作圖,有的標了位置,有的標了實際位置,有的標了幾條路。
陷阱二:“零首付”讓人非理性購房
說到“零首付”,相信很多購房者都遇到過這樣的陷阱。比如,面對“零首付”,惡意購房者會通過刷卡向對方支付“首付”,與銷售人員簽訂一系列與購房有關的協議和文件,還寫下一封總金額在幾十萬以上、價值數百萬元人民幣的信。
一般來說,這張欠條實際上是“購房首付和分期付款”,所以零首付是虛假宣傳。事實上,開發商所謂的“零首付”并不存在。它是一種誤導消費者,誘導購買者產生“非理性購買”行為的方式。
陷阱三:虛假宣傳綠化及配套設施。一些房地產廣告往往會列出許多配套設施,這些配套設施在接下來的幾個開發階段都不具備或不明確。直到收到房子,才發現這與當時的承諾大相徑庭。廣告中所謂的純住宅小區實際上沒有任何商業支持。廣告中所謂的綠樹,其實是房屋交付時剛種下的幾株楊樹苗。廣告中所謂親水豪宅,不過是建房時挖的一個小水坑,用來收土
陷阱四:樣板間宣傳陷阱。當購房者拿著開發商設計的平面圖時,陷阱已經在不知不覺中被布置出來了。擴大的綠地、加寬的建筑空間、減少的家具布置,使購房者在不知不覺中進入角色。
尤其是樣板間華麗的裝修,往往會迷惑很多購房者的頭腦,只有在入住時,他們才發現現實和圖紙是兩回事!在這個時候,爭端不可避免地出現。
陷阱五:免費面積讓購房者在看房選房時忍不住被“買房送露臺,買房送家裝”的廣告語所誘惑。例如,編輯魯巴網發現有開發商承諾給消費者全套廚房設備和衛生設備,但購房者住完房后才發現免費的物品都有瑕疵,于是就在此時開店,開發商從設備商品中獲利。
如今,房地產廣告已經成為房地產市場上一種常見而有效的促銷手段,促銷策略往往只以廣告促銷為載體,以獲得廣告的傳播效果。然而,廣告是不可靠的,所有的事情主要是欺騙。于是,業主上當受騙,成為房地產領域的一大“頑疾”。當然,最新的廣告法《房地產廣告新規》的出臺,明確了房地產廣告不應包含廣告主可以為居民辦理戶籍、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這應該說是積極的,有利于消費者在購房時做出理性的選擇,其積極意義是非常明顯的。
要讓新規真正有力有效,除了規范廣告的內容和細節外,還需要完善相應的處罰機制。也就是說,如果房地產開發商觸犯了法律的紅線,政府必須給予相應的處罰和毆打。如果法律法規的頒布只是為了作秀,結果只會讓消費者憂心忡忡。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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