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商品房要有兩張證明。
目前,長春市房屋所有權登記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與土地使用權登記分離的制度,即,正常購買商品房要有兩張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應注意:
<1。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五條中,應當仔細閱讀《產權登記協議書》,看出賣人在產權登記前是否增加了“房屋”的限制條件,或者明確確認合同中的權屬證書是指“兩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有關土地管理部門規定的土地使用權登記程序是,房屋所有人持房屋所有權證、土地分割證及有關身份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證。而且,與房屋所有權證不同,土地使用權證不需要繳納契稅和公用事業維修基金,只需要繳納少量的登記費。辦理“兩證”時限:根據《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商品房“兩證”辦理時限應在90日內,但不排除“當事人特別約定”。也就是說,當事人的約定應當在法律規定之前適用。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開發商利用此協議隨意延長辦理期限,避免逾期違約責任。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一般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2020-12-26公司扣壓員工半年獎金是否合法
2020-12-07醫療事故處理辦法有哪些
2020-12-30沒領結婚證買房能寫兩人名字么
2020-11-17事實收養是否能辦理公證
2020-11-22員工下班后在公司宿舍摔傷算工傷嗎
2021-02-04二手房中介費支付方式及注意事項
2021-03-10房產證拿去保全了怎么撤銷
2020-12-25事實勞動關系認定的法律規定
2021-01-02公司合并需要重新簽合同嗎
2021-02-15臨時用工合同是否可以不繳納社保
2021-03-13離職后帶走顧客信息違法嗎
2021-01-28調崗到外地可以不同意嗎
2021-01-27公司無故調崗降薪怎么辦
2021-01-30人身傷害保險理賠流程
2020-12-12公司裁人是按照交的保險賠償嗎
2020-12-23保險合同簽訂和執行的原則是什么
2021-02-20交強險被保險公司拒賠,怎么維權
2021-03-05買保險被騙怎么辦
2020-12-26保險代理人的職業資格證書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