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廣告的關鍵詞可以納入合同,受法律保護。如果不是合同內容,而是具體確定了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的說明和承諾,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和房價的確定產生重大影響的,應視為要約。可以納入合同,受法律保護。因此,它是否包含在合同中,與它是否是售房廣告中的關鍵詞無關。第十五條要約邀請是期待他人向自己要約的意思表示。發出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影響較大的,視為要約。即使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未包含解釋和承諾,也應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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