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來說,法律規定,商品房、二手房等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很多讀者都明白,如果糾紛在兩年內不起訴,那么法院就不會受理。事實上,情況并非如此。如果這樣規定,對老百姓是不公平的。畢竟,大多數人對法律知之甚少。首先,讓我們看看什么是訴訟時效。訴訟時效不從房屋侵權行為發生時起計算,而從買賣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比如,由于開發商隱瞞了一些房屋預售信息,購房者的權益受到侵害,但此時購房者并不知情,訴訟時效也不從此時開始。直到買家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了損害,他們才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一些購房者也可能遇到這樣的情況。也就是說,我了解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但我一直在向相關房管部門反映,尋求解決辦法。過了兩年,我終于發現相關部門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只能向法院起訴。在這種情況下,訴訟時效通過了嗎?答案是否定的,這個時候,訴訟時效應該從相關部門解決不了的時候算起。
此外,如果確認購房合同無效的起訴不受兩年訴訟期限的限制,也可以在十年以上向法院提起訴訟。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民事訴訟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公民之間的普通住房買賣合同糾紛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般來說,對公民提起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但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不應適用總則,而應由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人民法院專屬管轄權:
(1)因房地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因房地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港口經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房屋屬于不動產,房屋買賣糾紛訴訟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二手房買賣糾紛由哪個部門負責的相關信息魯巴網. 在復雜的房屋糾紛案件中,由人民法院審理,既能保護個人的合法權益,又能公平公正地解決相關糾紛。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在線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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