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開審理意味著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公開進行。如開庭的時間、地點不公開;當事人的案由不公開;審判人員的情況不公開;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不公開;強制措施不公開;法庭筆錄不公開等。
不公開審理的范圍和程度是:
1、不向廣大群眾公開,即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不允許廣大群眾旁聽。
2、不向新聞界公開。即不允許記者采訪案件審理情況,也不允許記者通過新聞媒介向社會報道有關案件審理的情況。
上述離婚案件雖不公開審理,但對上述案件的判決和裁定期一律公開進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字體侵權如何賠償由誰負責
2020-12-25借款人向銀行貸款還不上跑了擔保人要替他償還債務嗎
2021-02-03離婚生父不同意可以改姓嗎
2021-01-03贈與合同受贈人后期簽字可以嗎
2021-02-08贍養人的贍養義務有哪些
2021-03-10交通事故監護人有權簽署諒解書嗎
2020-12-17再婚放棄撫養權有法律效力嗎
2020-11-25私人教育機構離職有競業限制嗎
2020-11-27從事勞務派遣是否需要資質
2020-11-13勞動調解書有強制力嗎
2021-03-07飛機延誤幾小時有賠償
2021-01-23保險合同的必備條款
2021-03-16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和標志管理的通知
2020-11-26愛車被冰雹砸成麻臉車險怎么賠
2021-02-22什么是保險代理人
2021-01-11土地承包未到期,可以被收回嗎
2020-12-10承包經營權行使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2-28拆遷房在未辦理房產證時能否改名字
2021-01-30佛山高明區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和報廢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0-11-09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怎么寫
2020-11-22